決勝藍天保衛戰收官之際 VOCs治理板塊拐點已來
來源:科柏盛環保 發布時間:2020-11-05
接下來的5年內,揮發性有機物(VOCs)將成為攻克大氣污染防治難題的重頭戲。
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勝之年。盡管藍天的數量不斷增多,但夏秋季近地面臭氧的濃度呈現上升趨勢,臭氧已逐漸成為許多地區影響優良天數比率的重要因素。監測數據顯示,2019年以臭氧為*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占總超標天數的42%,僅次于PM2.5(占45%)。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形成臭氧(O3)和細顆粒物(PM2.5)的重要前體物。
根據生態環境部估算的數據:VOCs人為源包括移動源和固定源,固定源中又包括生活源和工業源等。其中工業源(包括油品儲運銷)排放量*大,約占總排放量55%左右。具體來看,工業VOCs排放中無組織排放占60%以上,石化等行業占70%以上。凡是使用含有VOCs物質的儲存、運送、混合、攪拌、清洗、涂裝、干燥及其它處理工序,均可能造成VOCs的排放。
VOCs一般是指飽和蒸氣壓較高,沸點較低、相對分子質量小、常溫狀態下易揮發的有機化合物。相對于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控制,VOCs管理基礎薄弱。目前量大面廣的企業尚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含VOCs物料敞開式、粗放式地存儲、轉運、生產等現象仍然比較普遍。由于VOCs排放量大面廣,單個治理工程規模小,工程數量多,決定了企業規模難以做大。
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行業是VOCs重點排放源。由于VOCs成分復雜、化學性質各異,各行業排放出的VOCs成分含量存在較大差異,單一的治理技術及設備不能滿足所有行業需求。甚至VOCs的濃度、排放有機物物質的不同所需的治理工程設計路線也都不盡相同,治理工程設計呈現出較強定制性。這意味著,VOCs治理是一個統籌的過程,尤其是VOCs治理工程設計時要有整體設計和通盤考慮的全局意識。
值此背景,*相繼發布了一些重要的政策法規文件,以引導新聞專題">VOCs污染防治工作向精細化、規范化和深度治理方向發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等政策密集出臺,對VOCs均有了嚴格要求。按照《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等地將重點攻堅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力爭實現6—9月優良天數提高目標。
地方層面,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先后出臺了30多項與VOCs治理相關的標準或技術法規。監測工作由以前的重點地區78個城市,擴大到地級以上337個城市,要求進行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NMHC)和VOCs組分指標監測工作。此外,*已發布的42項固定源排放標準中,有14項涉及VOCs控制,涵蓋石油煉制、汽油運輸、焦化等領域。
VOCs治理工作正從前幾年的無序發展繼續朝著規范化方向發展。針對這一大氣污染治理難點,公認的手段包括源頭削減、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三個環節。鎖定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和工業園區產業集群VOCs綜合治理等六大重點。重點管控對象包括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和重點企業。隨著VOCs治理進程的不斷推進,幾種技術工藝組合使用已經成為 VOCs治理的主要演進方向之一。
華南理工大學葉代啟教授認為,“十四五”VOCs綜合治理目標應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目標,以區域總量控制為主,結合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集群實施總量控制。若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嚴格控制VOCs排放, 需在全國范圍內全力推進工業源和交通源VOCs減排,同時兼顧農業源和生活源。同時,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管控,強化精細化管理等。主要措施包括強化源頭、過程、末端全流程管控,并大理推動低(無)VOCs原輔材料生產和替代。
據業內人士分析,VOCs治理行業正處在快速發展階段,集中度將不斷提升。在VOCs治理、檢測和服務(咨詢、培訓和運營服務)等方面均有所增長,預計行業總產值增長6%以上。尤其是VOCs防控的政策壓力將向更多的工業領域擴散,相應企業倒逼出的合規生產、排放達標的需求將催生出更大的VOCs相關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