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水省成本的再生水回用獲屬地加碼 產業進度條疾走
來源:科柏盛環保 發布時間:2020-11-11
聽說,太鋼污水處理中心的再生水能養魚。
“2年來,魚兒生活良好”,太鋼在總結生態魚監測池運行情況時如是表示。據悉,2020年年底前,每天有6萬噸太鋼再生水將回供太原汾河景區。
再生水,拿來養花種草,清洗地面,澆灌綠化帶,在美國、日本、以色列等,再生水利用模式已經較為成熟。無論是園林補水、農田灌溉、道路保潔、城市噴泉,或者冷卻設備用水的補充,廁所沖洗等,大規模、成本低的再生水利用替代了一部分原水資源。
我國從行業發展來看,再生水回用起步較晚,不過發展快。住建部數據顯示,2018年再生水利用率為16.4%,逐年增長態勢穩定。據業內機構的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及再生水利用固定資產投資額已經有800多億元。
《“十三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明確,投入5644億元用于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馬上就要到“十四五”了,不知道相比“十三五”規劃中同比上升了30%多的規劃投資額,再生水這次拿到了多少份額。
不論結果如何,我國支持污水回用的原則是不會變的。《*節水行動方案》已經提出了2022年“小目標”——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
同時,我國因地制宜探索再生水產業發展方案的腳步不停。
如廣州出臺《廣州市再生水價格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再生水價格由設施運營成本、利潤和稅金組成,再生水設施運營成本包括輸配成本和期間費用;再生水供水系統和自來水供水系統應當相互獨立;再生水費由再生水營運管理單位直接向再生水用戶收取。
如《沈陽市再生水利用管理辦法》,規定鋼鐵、火電、化工、制漿造紙、印染等工業用水;城市綠化、道路清洗作業、消防等市政用水;生態景觀、人工濕地等生態用水;建筑施工、工地降塵、車輛沖洗等用水;大型集中供熱設施用水等6中情況,應優先使用再生水。
如內蒙古,運用市場機制探索開展再生水水權交易。
而再生水回用究竟能帶來多大的影響?各大城市的“戰報”也充分解答了這個問題。如昆明,截至2019年底,建成548座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設施,日設計處理規模為16.47萬立方米,累計城市節水量已達6.6億立方米(相當于半個滇池的庫容)。
又如遼寧凌源,截至2020年3月,回收水銷售量累計已超過1200萬立方米,銷售收入達2800多萬元,為工業企業節省了近2400萬元的運營成本。這足以表明,再生水回用是一樁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并存的“買賣”。
因此,業界也呼吁,希望就運營管理、收費機制的具體的再生水回用政策條例出臺細則,完善管理體系,加大支持力度。同時,加大宣傳,提高企業和公眾對再生水回用的認知,著重相關技術的創新和研究,加快形成產業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