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含水率強制要求擬被廢止 不脫水處理還是不行
來源:科柏盛環保 發布時間:2020-09-15
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函表示擬廢止《關于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其中“污水處理廠以貯存(即不處理處置)為目的將污泥運出廠界的,必須將污泥脫水至含水率50%以下”的強制要求也隨之廢止。
此次廢止相關文件并不代表對污泥脫水的含水率沒有要求。
資料顯示,污泥處置是指經過減少水分或去除有機雜質并殺滅病原體后的污泥的*終處置,一方面是通過濃縮脫水,盡可能地減少污泥含水率,以方便運輸;另一方面確保污泥有機物的穩定性,避免腐化后造成二次污染。
業內指出,“脫水干化”深度減量是污泥處理的重要基礎,是為了更好的實現對污泥的綜合利用和*終處置。另一個需要注意的是,污泥按其來源分大致可分為給水污泥、生活污水污泥和工業廢水污泥三類,不同行業不同來源的污泥含水量不同,所以需要進行一定的脫水處理。
此次污泥處理的變化也意味著我國在這一方面將更科學,由此也會推動污水處理進一步發展。
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四條主流的污泥處理技術路線,包括污泥深度脫水+填埋(“深填”路線)、污泥干化 + 焚燒 + 灰渣填埋或建材利用(“干焚”路線)、好氧發酵 + 土地利用(“好土”路線)、厭氧發酵 + 土地利用(“厭土”路線)。但污泥處理問題仍然存在,其*終出路已經跨出了行業本身,要走資源化利用之路,這是業內一直重視和探討的話題。
“重水輕泥”是我國城鎮污水處理中的一大短板問題。日前,*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研究制定了《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其中也明確要加快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和資源化利用率進一步提高。
推進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處置,是補短板強弱項的難點。對此,業內人士認為,污泥處理的資源化利用成本過高是行業主要制約因素,其中一部分是因為污泥脫水干化加大污泥處理處置所需的人工、設備、投資、運行消耗。
在補齊短板的年頭,我國和各地方也將目光聚焦到污泥處理上,開始多措并舉破解污泥處理難題,從政策、資金、科技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比如加大督察力度,通過多種模式建立多元化投資和運營機制,或者對于污泥資源化、無害化處置項目給予電費、稅收等優惠......
根據E20研究院發布的報告測算,到2020年,我國濕污泥(80%含水率)年產生量可達5075萬噸,日產生濕污泥(80%含水率)量達到13.90萬噸。相對應的市場也將被打開,預計2019-2020年全國污泥無害化處置的總投資將超過100億元。
在政策和市場雙重加持下,污泥處理行業在接下來也會越來越走俏,獲得更規范、更科學、更廣闊、更快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