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檢查VOCs治理的要點
來源:科柏盛環保 發布時間:2023-07-05
一. VOCs治理設施情況
(1)VOCs治理設施安裝時間和運行情況。
(2)吸附劑填充量及更換頻次。
(3)耗材用量及完好率。
(4)VOCs治理設施連續穩定運行時長。
(5)VOCs治理設施檢修維護記錄。
二. 無組織排放情況
(1)是否科學規劃設計廢氣收集系統。
(2)是否優先采用密閉設備、在密閉空間中操作,或者采用全密閉集氣罩等收集方式。
(3)是否*大程度將無組織排放轉變為有組織排放。
(4)是否實施有效控制,提升廢氣收集率,做到“應收盡收”。
(5)采用局部集氣罩的,要根據廢氣排放特點合理選擇收集點位。
(6)距集氣罩開口面*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要控制風速不低于0.3米/秒。
(7)重點檢查企業的油氣回收、裝卸平臺、原輔材料及產品儲存轉運、污水處理等地方的有組織排放點位。
(8)重點檢查加料、生產、轉出中間或*終產品等地方的無組織排放點位。
三. 工藝設施去除率情況
重點關注:單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噴淋吸收、生物法等工藝設施的去除率。
四. 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情況
重點關注:對VOCs廢氣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或者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企業,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它替代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