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標準與安全標準沖突,企業應該聽誰的?
來源:科柏盛環保 發布時間:2024-06-20
今年4月,成都市一食品公司反映,自家企業內部有一處封閉空間,環保部門去檢查時要求原則上將其封死,避免有害氣體散逸對空氣質量造成影響;應急部門去檢查時則要求加強通風排氣,避免有害氣體在有限空間內淤積、濃度過高,對誤入人員或作業人員造成威脅。到底是封死還是開窗通風?雙方標準不一甚至互相沖突給企業實際操作造成了困擾。
問題最后是怎么解決的?事實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小環環立即快馬加鞭為大家查明了來龍去脈↓
起因:污水處理產生有毒有害氣體
該企業雖為食品企業,但生產流程中涉及到污水處理,污水處理過程中則涉及到有毒有害氣體排放,比如常見的硫化氫、氨氣、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這些都是大家熟知的可能對人體產生危害的氣體。
為避免這些氣體擴散外溢,影響到該企業附近的普通居民群眾,環保部門在環評文件中要求企業對污水處理站進行了加蓋密閉,對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進行收集,并通過UV+活性炭吸附工藝進行處理,待各項數據檢測達標后再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入大氣環境。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也明確了:含 VOCs廢水儲存和處理設施敞開液面上方100 mm處VOCs檢測濃度>200μmol/mol,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a)采用浮動頂蓋;b)采用固定頂蓋,收集廢氣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c)其他等效措施。
所以,環保部門的要求是有理有據的。
沖突:密閉空間有安全風險?
上面提到,環保部門為了保護周圍居民的安全,要求將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工藝環節密閉起來。然而,應急部門邀請的專家在幫助企業檢查安全隱患時卻提出:產生有毒有害氣體工藝處于密閉狀態,會造成空間內有毒有害氣體濃度上升,對誤入人員或作業人員造成健康威脅,存在安全隱患。
因此,專家建議企業安裝有毒有害氣體報警裝置并設置強排風扇將氣體排放出去,降低有毒有害氣體濃度。
從理論上看,環保部門的專家要保護周圍居民安全,于是建議密閉;應急部門要保障企業員工的安全,于是建議通風排放。兩者的出發點和解決方式都沒錯,難道問題就無解了嗎?
誤會解除:密閉空間并沒有完全密閉
了解到企業的困惑之后,成都市環保部門與應急部門前往現場聯合調研并進行了溝通討論,最后發現,其實環保部門要求的“密閉空間”并沒有形成物理意義上的完全密閉。
從廢氣處理流程圖可以看出來,風機在源源不斷地形成負壓,將密閉空間內的有毒有害氣體向外吸,而有毒有害氣體向外流動過程中必然會經過廢氣處理設備,于是廢氣“被迫”接受了處理之后,又被風機從15米高的煙囪“推了”出去。
這一過程本身,就起到了降低密閉空間內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作用,也就不會造成密閉空間內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標了。
誤會解除之后我們發現,按要求設計的廢氣處理設施不僅阻止了有毒有害氣體逸散影響周邊居民,也保障了企業內部的毒害氣體濃度達標,可以說是“環保與安全兩手抓、兩不誤”了。
環保與安全是不可分割的整體,環保的目的本身也是為了保護人們的健康安全。因此,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需要將兩者都考慮到位,如果發現有沖突的地方,也應當積極尋求有關部門的幫助,及時找出解決辦法,為企業健康發展、員工放心工作、居民正常生活,承擔起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