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十萬!河北征集涉危廢、監測數據違法線索
來源:科柏盛環保 發布時間:2024-06-21
為深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深入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的通知》等要求,深入推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持續保持打擊環境違法犯罪高壓態勢,現向社會公開征集相關違法犯罪線索。
一、舉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舉報范圍
(一)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1.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
2.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或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
3.通過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灌注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
(二)污染源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行為
1.重點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單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
2.通過偷排、篡改或者偽造監測數據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三、舉報方式
單位和個人可采取來信、微信或網絡方式進行舉報。
(一)微信舉報。請關注“生態環境微信投訴舉報”公眾號,進行實名舉報。
(二)網絡舉報。請登錄河北省生態環境廳,進入“公眾互動”欄目,通過網絡實名舉報。
舉報人舉報時,請提供被舉報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名稱、詳細地址、存在違法事實以及反映違法事實的文件、圖片、影像等證據材料,不得虛構或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實誣陷他人。
四、舉報要求
按照省、市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相關規定,以微信、網絡等方式,實名向生態環境部門舉報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屬于有獎舉報范圍且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行為,適用于有獎舉報。
生態環境部門對舉報人的信息嚴格保密,并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各項權利。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生態環境部門將依法依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生態環境部門對舉報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查證核實,并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后,給予舉報人500元至100000元不等的獎勵資金(含稅)。除物質獎勵外,經本人同意,可以對舉報人實施通報表揚、發放榮譽證書、授予榮譽稱號等精神獎勵。